2025年12月19日 15:28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黄金因体积小、价值高、易变现等特点,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下手目标。近日,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黄金盗窃案。
此前,犯罪嫌疑人邵某某、唐某某、傅某某、王某某到达抚州市东乡区某乡镇农贸市场物色作案目标。发现被害人佩戴金项链后,4人便分工协作实施盗窃。其中,邵某某上前伺机扒窃,同伙傅某某在旁边假装购物,以分散被害人注意力,唐某某、王某某则在旁边负责掩护、望风。邵某某用剪刀剪断被害人的金项链后被当场发现,为方便脱身,邵某某将金项链扔在地上,随后4人迅速逃窜至停车位置,驾车离开案发现场。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邵某某等4人涉嫌盗窃罪,遂向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依法审理,对4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饶珊慧 记者江国稳)
编辑:贾辛
校对:陈卫星
审核:全来龙
Powered by WILL 赣ICP备15001586号-4技术支持:新法治报
网站管理:新法治报社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邮编:330038
Copyright @ 2008-2017 平安江西网 版权所有
投诉举报电话:0791-8684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