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柔性司法、法润九江”

——专访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武

2026年01月13日 16:09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当企业陷入债务僵局,厂房设备被封,法院却选择‘活封’——允许企业继续使用机器生产,以经营收入逐步偿还债务。这不是妥协,而是司法智慧的‘放水养鱼’。”近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武在接受新法治报专访时,这样解释“柔性司法”。“十四五”期间,九江两级法院(以下简称“九江法院”)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五年来审结涉经营主体纠纷案件12.42万件,打造“柔性司法、法润九江”品牌,多项创新举措获全国推广。

从全省率先“容缺受理”立案,到成立首个破产事务集约办理中心;从灵活采取“活封活扣”维系企业生机,到深化审判专业化建设,九江法院聚焦经营主体关切,依法履职,精准服务。面向“十五五”,九江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府院联动,努力让法治成为九江高质量发展最强保障。

黄武(中)入企走访调研(图/受访单位提供

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

新法治报: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回顾这五年,九江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交出了一份怎样的答卷?

黄武:“十四五”期间,九江法院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大力培育“柔性司法、法润九江”品牌,努力把九江法院打造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高地”。五年来,九江法院共审结涉企纠纷案件12.42万件,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我们的相关经验做法曾入选“全国工商联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与鞭策。

我们始终将经营主体的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度层面,先后制定了《关于强化依法履职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司法服务金融20条)、《关于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20条)等文件,并建立了金融纠纷“五段分治”等工作机制,推进“赋强公证”“预查(执)废证明”等改革,相关工作经验获得了最高法、省法院的肯定与推广。

具体来说就是,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提升诉讼服务温度与效率。我们不断优化诉讼流程,推动绝大多数诉讼服务事项“马上就办、就近能办、网上通办、异地可办”。为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全省率先推行“容缺受理”“先立案后缴费”模式,截至2025年9月,已有2925件案件适用“容缺受理”。针对金融案件,我们出台诉讼费用缓交办法,简化收退流程。截至2025年9月,共为9043件金融案件缓交诉讼费7685万元,有效降低了金融债权实现成本。

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我们做深做实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审理了本地某上市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某批发市场征收补偿纠纷、某共享单车行政强制纠纷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在破产审判领域,我们牵头成立了全省首个破产事务集约办理中心,构建了环节少、用时短、流程优的破产办理机制,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典型事例。在破产案件办理中,精准区分“僵尸企业”与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分别通过清算出清或重整、和解方式处理,力求实现最佳的效果。

平衡保护与规制,旗帜鲜明展现司法作为。一方面,我们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探索司法助企信用修复机制,通过建立被执行人“白名单”、出具《信用修复证明》等方式,帮助诚信经营主体重返市场。对暂时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灵活采用“活封活扣”等措施,保障其持续经营。另一方面,针对执行难问题,我们深入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依法打击拒执行为,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新法治报: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九江法院开展了哪些亮点工作,有什么特色?

黄武:我们着力在专业化、人性化上下功夫,形成了一些自身的特色。

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我们突破固有案由划分模式,围绕诉求、事实和法律关系制定繁简分流标准,将简案范围扩大至所有民商事案件,实现“当简则简、应简尽简”,促进审判质效整体提升。

大力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金融审判方面,在中心城区设立专业金融法庭,并联合相关部门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破产审判方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破产援助资金池提升至300万元,着力破解“无产可破”案件启动难题。知识产权审判方面,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协同保护机制,探索“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

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灵活运用“活封活扣”与“动态查封”,力求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债权。例如,九江经开区法院在办理某新材料公司拖欠租金案中,采取“活查封”方式,助推企业恢复活力,使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企业家座谈会、“直通车”约见院长等方式,倾听企业声音。同时,将企业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法院的“履职清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其发展信心。

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新法治报:展望“十五五”,九江法院将采取哪些措施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黄武:“十五五”时期,九江法院将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精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我们将持续深化“柔性司法、法润九江”品牌培育,着力在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推动涉企纠纷实质化解上下更大功夫。

同时,我们将坚决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积极推进一站式破产事务服务平台扩容升级、健全破产财产处置与招商引资的对接机制等改革事项,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真正让法治成为九江最好的营商环境、最优的发展变量,努力为九江市深化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更加坚实、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记者王白如)

编辑:贾辛校对:衷丽萍复审: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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