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生意伙伴370余万元,定南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26年02月02日 11:10编辑:夏宇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本该支付给被害人的6万余元货款,却被男子姜某在赌桌上输得分毫不剩,不知悔改的他还编造各种理由,先后向被害人“借”388万余元钱财用于赌博、挥霍。近日,经定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定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2018年,姜某在定南县承接工程期间,因向被害人廖某购买水泥而相识。工程结束后,姜某以工程款未结清为由,拖欠廖某6万余元货款迟迟未付,这一拖就是4年。

  2022年1月,姜某开始网络赌博,并在短时间内输光积蓄。但他并未及时止损,反而企图通过“翻本”挽回损失。

  随着债台高筑,姜某将目光投向了曾经有生意往来且为人仗义的廖某。

  他先是编造了“开具工程款增值税发票需预缴税款,结款后归还借款”的谎言,向廖某借钱。出于之前的生意交情和对姜某的信任,廖某不假思索便向其转账2.5万元。此后,姜某又以“要把之前的6万余元水泥款开到增值税发票”为由,再次向廖某借了2万余元。

  为了稳住廖某,骗取更多资金,姜某伪造了6万元的银行转账截图发送给廖某。当廖某询问为何未收到款项时,他又编造“银行卡被冻结”的借口搪塞。

  在之后的3年间,姜某虚构各种理由,持续向廖某借钱。经查,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间,廖某累计向姜某转账388万余元,而姜某仅归还14.9万余元,其余款项均被其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挥霍,实际诈骗金额370余万元。

  2025年1月底,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廖某向定南县公安局报案,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同日,姜某在接到办案民警的电话传唤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以姜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尽管姜某具有自首情节,但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款项多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最终,经定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定南县人民法院综合考量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姜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检察官提醒,面对他人借款,尤其是对方有赌博、挥霍等不良习惯时,务必保持警惕,切勿因碍于情面,轻易出借大额资金,借款时应签订书面协议,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为自身维权筑牢防线。(记者江国稳)

  编辑:夏宇

  校对:王小明

  复审:朱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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