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联合村委会化解土地纠纷

2026年02月04日 11:02编辑:夏宇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沿陂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沿陂法庭”)工作人员联合村干部,深入争议地实地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僵持近一年的自留山使用权纠纷。

  2025年年初,长期定居县城的邹某回村时发现,自家一处自留山被同村村民刘某占用部分土地,用于拓宽沟渠、修整道路并栽种树木。邹某要求刘某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双方经乡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今年1月20日,邹某向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损失2万元。

  案件受理后,沿陂法庭按照“吉诉即调”工作要求,与村委会对接,计划运用“法庭+村委会”联动调解模式,开展现场调解。

  1月21日,沿陂法庭工作人员与村干部赴争议地块,实地勘查边界与现状。调解初期,双方各执己见。调解中,沿陂法庭工作人员指出刘某擅自占用他人土地的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向邹某说明道路现状对其未来使用自留山亦有便利,并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最终,双方放下隔阂,达成一致协议。邹某同意保持地块现状;刘某承诺不再擅自拓宽道路或改变地块用途,并当场向邹某支付赔偿款2200元,纠纷就此圆满化解。(曾志强)

  编辑:夏宇

  复审:朱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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