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1日 21:55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一场车祸,导致当事人瘫痪,而100万余元的赔偿款,肇事者无力支付。法院虽然判决了,但执行却面临难题。近日,在修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修水法院”)及当地党委的合力推动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当事人王某云最终拿到了赔偿款,同时领到了司法救助金。
2024年1月18日,王某云因一场交通事故导致高位截瘫。该案经修水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根据判决向王某云支付了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赔偿款1万元,而肇事者张某紧因无履行能力,一直未向王某云支付赔偿款1415388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鉴于该案的现实困难,修水法院将该案列为“终本清仓”目标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该案推送至上奉镇党委,请求上奉镇党委牵头,依托上奉镇综治中心,协调各方力量,妥善处理该案。
上奉镇党委高度重视并安排上奉镇综治中心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以及网格员、调解员等力量参与化解。各基层组织、调解力量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协助法院走访摸排、沟通疏导,派出所、司法所协助法院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形成强大解纷合力。检察机关全程参与、全程见证、全程监督,确保办案程序合法规范、公正透明。
经过10余次面对面、背靠背的耐心协调,王某云及其家属体谅张某紧的实际困难,主动作出让步,降低赔偿金额;张某紧的亲属帮助其克服困难,并为其筹措资金。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即张某紧一次性向王某云支付部分赔偿款,王某云主动放弃余款。
今年2月9日,张某紧在筹措好约定的赔偿款后,将其交付给王某云。前期,鉴于该案的实际情况,修水法院联合多部门为王某云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救助款10万元已经向王某云发放。
该案的成功处理,是修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当地综治中心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方面的有益探索,更是落实“终本清仓”的具体行动。
(马首智 记者王白如)
编辑: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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