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1日 21:58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李法官您好,感谢您帮我解决了心头事,让我的孙子孙女能够顺利健康成长!”近日,横峰县人民法院岑阳人民法庭(以下简称“岑阳法庭”)审结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切实维护了2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当事人李某甲专程来到法庭,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字样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李正飞手中,由衷地感谢岑阳法庭工作人员倾力守护孩子未来。
被监护人李大某、李小某系张某与李某乙的婚生子女。李某乙病故后,张某作为2个孩子的母亲,再婚后未能充分、持续履行监护职责,仅偶有探望及支付部分抚养费,致使李大某、李小某的生活陷入困境。
祖父李某甲心疼孙辈,为保障他们健康成长,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张某的监护人资格,并由其担任监护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正飞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了实地走访、多方调查,深入学校、村(社区)及家庭,全面了解孩子的实际生活状况、张某的监护履行情况以及李某甲的监护意愿与能力。
经审理查明,张某作为监护人长期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经岑阳法庭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教育后,仍无改善,已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张某的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情形。
承办法官认为,李某甲作为李大某、李小某的祖父,具备监护能力和强烈意愿,由其监护,最有利于孩子的长远发展。据此,该法庭依法判决撤销张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李某甲为李大某、李小某的监护人。
(邱婕)
编辑:聂琪
校对:陈卫星
复审:程承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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