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村庄化解“鸭烟”纠纷

樟树市人民法院临江法庭上门调解 两位老人握手言和

2026年03月18日 16:46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春日暖阳洒进樟树市洲上乡的一座农家小院,七旬周姓老人站在自家窗前,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就在几天前,这扇窗还因窗外的鸭棚而紧闭了数月。窗内是老人的起居生活,窗外是邻居圈养的几十只鸭,鸭粪堆积、臭气熏天——一扇窗,隔开了邻里,也堵住了老人的心。

最终,这起邻里纠纷由樟树市人民法院临江法庭(以下简称“临江法庭”)通过三次入村调解圆满化解,让鸭棚挪了位、烟囱改了向,两家老人也握手言和。

邻里间因饲养家禽引纠纷

近日,临江法庭受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周某诉称,其邻居在紧挨其住房窗户处搭建鸭棚养鸭,鸭粪堆积严重,气味难闻,导致其数月无法开窗通风。多次沟通无果后,便选择向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在阅卷后察觉到,这起案件标的额虽小,但双方对立情绪十分激烈。为进一步查明情况,法官前往现场勘察,发现这并非单纯的“养鸭扰民”之争。被告在原告窗下搭棚养鸭,而原告则将自家厨房烟囱的出烟口正对着被告的家门口。原、被告都是年过七旬的老人,在农村“寸土必争”的传统观念影响下,谁也不肯先低头。

“这不是简单地排除妨害,是多年积怨的一次集中爆发。”承办法官意识到,若简单开庭判决,即便法律上胜诉,两家日后同村而居,矛盾仍可能随时激化。

第一次进村:让怨气泄出来

为从根本上解开两家人的心结,承办法官决定走出法庭,走进村庄。

第一次进村,承办法官刚到现场,就被双方的抱怨声所淹没。原告诉苦“窗不敢开、人没法住”,被告则指责“烟囱对着门、烟味呛人”。面对情绪激动的两名老人,法官没有急于说理,而是耐心倾听,让两人把积压多年的怨气都发泄出来。

“那天其实没谈成什么实质性内容,但老人说完后,情绪明显缓和了。”法官回忆,这第一步,是让双方感受到被倾听、被尊重。

第二次进村:算清“三笔账”

几天后,承办法官第二次来到村里。这一次,他特意邀请了熟悉村情的村干部一同参与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没有照本宣科念法条,而是与双方拉起了家常。从两家祖辈的交情,讲到儿孙辈在村里的相处,一笔笔帮两老人算清账。算经济账,诉讼耗时费力;算法律账,民法典规定,相邻关系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双方互有义务;算乡情账,同村住了几十年,低头不见抬头见。

法官的真诚与耐心开导,让两老人开始重新审视这场纠纷。

第三次进村:推开那扇窗

转机出现在第三次进村时。在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双方放下成见,各退一步:原告同意将烟囱上移,改变排烟方向,不再对着被告老人家门口;被告则同意将鸭棚整体挪开三米,重新封好围栏,将出入口改至另一侧。

烟囱改了向,刺鼻的油烟散了;鸭棚挪了位,难闻的气味清了。那扇紧闭数月的窗重新推开,迎接春日暖阳。两老人对视一笑,此前横亘在两家之间的坚冰,在春风中悄然消融。

“冤家宜解不宜结,同村住着,和睦最重要。”临走时,两老人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这类案子,一判了之当然容易,判决书虽能解决法律问题,却解不开两家人的心结。”承办法官说,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很多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案件虽小,却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活安宁。只有走进群众心里,把法讲清、把理讲透、把情讲深,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进村庄,终达成调解共识。这起“鸭”与“烟”的纠纷,最终以“让”与“和”圆满落幕。

(何维民 李佺 胡杰 记者艾钰)

编辑:聂琪

校对:衷丽萍

复审:曹毅

  来源:赣法云·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