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6日 14:50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3月25日,记者获悉,为了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加强职业伤害预防,分散平台企业的职业伤害风险,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今年7月1日全省启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首批将出行行业、即时配送行业、同城货运行业的11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平台企业应当以实名制形式为新就业形态人员在接单地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职业伤害保障费由平台企业按月申报缴纳,新就业形态人员个人不缴费。
11家平台企业 纳入首批试点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步骤、渐进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2026年7月1日,全省启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首批将出行行业的滴滴出行、曹操出行,即时配送行业的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顺丰同城,同城货运行业的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满帮省省等11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并结合试点工作推进和我省实际,逐步扩大到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个行业的其他平台企业。2027年,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探索将职业伤害风险较大、劳动管理强度较高的其他行业平台企业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各地要根据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人群的逐步扩大,适时调整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参保人群范围,做好两项试点在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和经办服务等方面的衔接,确保新就业形态人员在两项试点制度间转换平稳衔接。
此外,我省制定了《江西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平台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为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者,企业应当依法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不适用《办法》。
职业伤害保障费由平台企业缴纳
《办法》规定,平台企业应当以实名制形式为新就业形态人员在接单地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平台企业应按日将全省平台接单人员基础信息和接单汇总信息等准确归集上报至全国信息平台。职业伤害保障费由平台企业按月申报缴纳,新就业形态人员个人不缴费。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含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
职业伤害保障费标准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试点首年,根据国家确定的行业缴费基准额,出行行业按照每单0.01元执行;即时配送行业按照每单0.07元、0.25元(试行首年按照每单0.07元)执行;同城货运行业按照每单0.18元执行。次年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收支情况,确定本省行业缴费基准额具体标准并适时调整,确保待遇足额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平台企业及新就业形态人员按规定应参加工伤保险的,不能参加职业伤害保障;按规定应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不能参加工伤保险。
另外,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多个平台注册接单的,平台企业均应当为其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发生职业伤害事故后,由发生职业伤害时正在执行订单任务的派单平台承担职业伤害保障的平台责任。同时接送多单且难以确定责任的,以同一路程首接单认定平台责任。
六类情形可被认定为职业伤害
《办法》规定,新就业形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平台企业常规管理要求,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残疾军人证并在平台就业期间旧伤复发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其他情形。
“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指新就业形态人员从事与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有关的工作,原则上应掌握自接单开始执行之时起,至该接单任务完成之时止。新就业形态人员符合前款的规定,但是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中伤亡的,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办法》明确,平台企业应在新就业形态人员应用客户端中设置“一键报案”功能,报案信息通过全国信息平台流转至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平台企业应当对新就业形态人员使用“一键报案”进行规范化培训。
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等情形,平台企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信息平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提交新就业形态人员接单时间、接单地点、行程轨迹等接单数据以及事故伤害材料等信息,配合做好调查等工作。
平台企业未按规定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90日内,可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平台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办法》规定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平台企业负担。同一个事故伤害不得同时申请工伤认定和职业伤害确认,不得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劳动能力鉴定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的职业伤害保障支出科目列支。
据悉,《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首席记者王琨 记者方维芳)
编辑:贾辛
校对:陈卫星
审核:王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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