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2日 15:04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广州一起公交车乘客意外摔伤索赔案引发广泛关注。年过六旬的李婆婆在公交车行驶途中擅自起身走动,且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恰逢司机为避让突然变道的其他车辆而紧急刹车,导致李婆婆跌倒,不幸摔成九级伤残。事后,李婆婆将司机和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34万余元。
法院驳回了李婆婆的全部诉讼请求,理由很明确:司机应对紧急情况操作得当,没有过错;而李婆婆作为成年人,没有遵守乘车守则,存在重大过失。
回顾过往,一些案例中,行人乱穿马路被撞,司机哪怕毫无过错也要承担部分赔偿;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逆行发生与正常行驶的汽车剐蹭,汽车驾驶员只能自认倒霉。久而久之,一种“我弱,我有理”的思维在社会上悄然扎根,似乎只要受伤了,法律就该站在弱者这边,听起来有些人情味,实则是对规则的破坏。
法律从不缺乏温度,而它的温度恰恰体现在对规则的坚守上。公交车上,广播一遍遍提醒“请坐稳扶好,不要随意走动”。这是规则,更是对每一名乘客安全的保护。李婆婆无视这一规则,结果不幸受伤,令人同情。然而,如果受伤了就让无过错的司机和公交公司来买单,就没有人会把安全规则当一回事。
法院这次说“不”,它不是不近人情,恰恰相反,这是守住了对社会公平的人情。试想,如果司机明明操作合规、没有过错,却还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以后公交车司机在开车时,该有多大的心理负担?紧急情况下,是优先保障全车人的安全,还是时刻担心“万一有人摔倒,我要赔?”法律的边界一旦模糊,最终影响的是整个社会的安全感。
当然,这并不是否定对弱者的保护。法律对老人、孩子、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特殊保护,是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但特殊保护不等于无原则的偏袒。规则就是规则,法律不会为破坏规则的人无限兜底。当“和稀泥”的怪圈被打破,当规则成为谁都不敢轻易试探的红线,我们的社会运转才能多一份从容与安心。
(新余市渝水区委政法委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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