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要落在群众心坎上”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周超坚守初心做实“为人民司法”

2026年05月14日 16:06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工作中的周超

人物简介

周超,1987年出生,现任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员额法官。她曾获评全省普法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争创五年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公务员等多项荣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员额法官周超始终坚守的司法信条。从立案窗口的细心指引到审判法庭的公正裁决,从普法宣讲的田间地头到为妇女儿童维权的一线现场,周超把“为人民司法”刻进每一个细节里。

从书记员、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副庭长,岗位在变,她不改初心;案件在增,她不负使命。她以专业为尺,以民心为度,在琐碎而复杂的民事审判中,让法理有温度,让判决有力量。

守好司法“第一窗口”

2015年,周超刚到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分配到立案一庭,那是群众见法院、见法官的第一个窗口。她见过白发老人为邻里纠纷反复奔波,见过农民工为欠薪愁眉不展,也见过夫妻争吵、家庭反目……窗口虽小,装的却是人间百态。她主动加强与基层法院、院内各庭室的沟通协作,建立顺畅的案件移送、分案协调机制,统一裁判尺度、提升诉讼效率。

为了让群众少跑腿,周超把管辖规定、立案流程、收费标准、材料清单等烂熟于心。面对不懂法律的老人,她逐字逐句教写诉状;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她先稳情绪再讲道理;面对群体性诉求,她耐心释法,提前疏导风险。

一名女子因亲属在养老院呛亡索赔未果,长期信访,中午滞留法院不肯走。周超没多说,带她去食堂打了份饭,对方情绪慢慢平复后便离开了。

“窗口工作教会我,当事人很多时候要的只是一个态度。”周超说,多一点耐心、真心,换位思考,对立情绪就能降一大半。两年立案庭经历,让她练就了快速识别诉求合理性、高效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更让她沉淀出基层司法最珍贵的品质——把群众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她说:“群众的每一次到来,都是对司法的信任;法官的每一次回应,都在塑造司法的形象。”

“公正要落在群众心坎上”

2017年,周超来到民一庭,从此扎根民事审判一线。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房产买卖、建设工程、人身损害……民事案件“家长里短、千头万绪”,却件件连着民生,事事关涉人心。周超从法官助理做起,协助多位资深法官办案,这个阶段她接触和学习到不同审判风格。

2023年,周超正式入额,成为一名独立办案的员额法官。她给自己定下一条准则: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走一步,让公正不只写在判决书里,更落在群众心坎上。

一起房屋买卖纠纷,让周超记忆犹新。原告买房多年,卖方夫妻却迟迟不过户。等到房价上涨,卖方干脆不出庭、不配合,仅以“无权处分、没有结婚登记”为由抗辩,一审据此驳回了原告诉请。二审到了周超手里,她发现案卷疑点重重:两人长期共同生活、养育子女,怎么会没有婚姻关系?

为查清事实,周超带着助理两次驱车前往抚州市临川区大岗镇。周超跑婚姻登记处、查户籍档案、进村入户访村民。泥泞的村路、闷热的午后、一次次问询与核实,最终查实,两人在1994年前就已形成事实婚姻,且卖房是双方明知且默许的行为,所谓“无权处分”,不过是毁约借口。

最终,她依法改判,支持买方过户诉求。拿到判决书那天,原告激动地打来电话,声音哽咽:“周法官,要不是您较真来回跑,我真的不知道去哪里说理。”这样的较真,在周超的办案日常里比比皆是。

审理家事案件,她不只看证据、讲法律,更看重“解开心结、修复关系”。面对抚养权争夺,她不只看经济条件,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面对离婚纠纷,她尽力弥合矛盾,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面对抚养费争议,她紧盯“钱到位、人安心”,判后主动督促履行,减少群众执行之累。

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她受理案件606件、审结596件,结案率98.35%;速裁快审连续两年全院第一,创下无错案、无信访积案、无违规违纪的“三无”佳绩。她撰写的“(2024)赣10民终248号民事判决书”入选2024年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她撰写的《欺诈性抚养及情谊抚养之抚养费的返还问题——元某诉徐某离婚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她深入开展全市婚约彩礼现状调研,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推动全市法院统一婚约财产纠纷裁判标准、形成处置共识。

数字背后,是无数个伏案阅卷的深夜,是无数次奔波查证的路途,是无数场耐心细致的调解。周超常说:“民事法官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

把司法温度送到最需要的地方

周超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有着格外的牵挂。她常说:“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可以有温度;法官既要讲规则,更要有悲悯。”

一起离婚案件,让她至今难忘。男方多次入狱,家庭困难,二女儿患有癫痫,三个孩子全靠爷爷酿酒拉扯长大。孩子母亲无奈起诉离婚,一审一个孩子都没判给她。二审中,周超反复斟酌:既要尊重孩子长期生活的稳定,也要兼顾母子亲情与母亲的合法权益。最终,她将大女儿判归母亲抚养。事后,周超主动上门回访,看到破败的房屋、懂事的孩子,她心里发酸。她联系当地政府,协调帮扶政策,用一次次跟进,把司法的温暖落到实处。

还有一起校园侵权案,伤人的孩子沉默躲闪、眼神不安。周超多方了解才知道,孩子长期遭受父亲“棍棒教育”。她立刻联系“玉茗花”教育指导中心,为孩子安排心理疏导,一点点纠正父亲错误教育方式,帮孩子重建自信,也帮家庭修复关系。

面对身患癌症、被丈夫遗弃的妻子,她坚决支持医疗费、生活费等诉求,彰显夫妻扶养义务;面对精神病患者、困难家庭,她一边公正裁判,一边协调司法救助、联系公益帮扶,用“司法+救助”兜住民生底线。

把“法”送进千家万户

“很多纠纷,其实本可以不发生。”长期办案让周超清醒地看到:不少当事人吃亏,不是因为不占理,而是因为不懂法、不留证、不会维权。为了从源头减少矛盾,她主动加入民法典宣讲团,把法庭当课堂,把乡村当讲台,用最通俗的话,讲最管用的法,让法治走进千家万户。

她的宣讲从不用晦涩术语,不讲空洞条文。她讲彩礼怎么返、家暴怎么防、借条怎么写、工伤怎么赔;她讲夫妻权利、子女抚养、邻里相处、劳务维权。在乡村、社区、企业,她总是一边讲案例,一边答疑问,讲到群众点头、听懂、能用。

针对农村妇女法治意识薄弱问题,她积极参与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多次前往资溪、广昌等偏远县开展宣讲,提升妇女自我保护能力;联合抚州市妇联开展“家事巡回审判+法治宣讲”活动,把法庭搬到乡村一线,边审边讲、以案释法,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采访结束,记者离开,在楼下大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标语,在午后的阳光中格外醒目。

(吴子懿 记者刘学龙)

编辑:聂琪

校对:陈卫星

复审:曹毅

  来源:赣法云·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