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助力河湖库清“四乱”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延伸监督触角推动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2026年05月20日 12:05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泰和县地处赣江流域中部,境内河流水系密集,是赣江中游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5月15日,记者从泰和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河道固废清理、源头处置、机制建设三大重点,通过精准监督、延伸治理、协同共治,以法治力量守护赣江支流安澜。

  2025年4月,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专案工作中发现,辖区多处河流沿岸存在被随意堆放建筑垃圾侵占河道的情况。经实地调查,查明沿河5个乡镇10余处均存在该问题。

  同年5月下旬,泰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并及时与水利部门及沿河5个乡(镇)政府沟通对接,明确各方在河道保护、固废污染防治中的职责分工。不久后,该院向水利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同步与5个乡(镇)政府开展磋商,推动形成整治合力。

  随后,相关单位迅速响应,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巡查河湖岸线287.2公里,清理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309.5吨。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河和不定期巡河机制。

  据统计,2025年,县乡村三级河长开展定位巡河4000余次,排查整改河湖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80余处,同时清理阻水片林1500平方米。

  案件办结并非终点。泰和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梳理案情发现,河道垃圾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辖区内无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所。为此,该院向城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构建“源头减量-规范收运-资源利用”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泰和县城市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随即强化对建筑垃圾堆放与运输的监管力度,运用联合执法等方式,查处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60余起,并推动县域范围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综合利用项目落地实施。

  据悉,2025年,泰和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赣江及其支流蜀水、牛吼江、珠林江等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影响行洪安全和水生态保护问题立案6件,通过向水利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与属地乡镇磋商等方式督促整改并要求全面排查,督促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309.5余吨,推动源头治理走深走实。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从末端清理到源头治理,我们努力让每一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泰和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延伸监督触角,针对影响赣江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监督,推动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法治之力守护赣江碧水长流。

  (刘健雅 徐雯 记者廖世杰)

  编辑:贾辛

  校对:陈卫星

  复审:朱叶

  来源:赣法云·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