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内,两年轻人握手言和

吉水县人民法院枫江人民法庭以柔性司法化解矛盾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2026年06月03日 15:43编辑:赵海荣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法官上门解纷(图/受访单位提供)

“你们还年轻,以后的路还长,别让这一次冲动,成了心里一辈子的疙瘩。”近日,在吉水县枫江镇一座古老的祠堂内,两名年轻人在法官、村干部与家族长辈的共同见证下握手言和,一起因琐事引发的斗殴侵权纠纷画上了句号。5月28日,记者从吉水县人民法院枫江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枫江法庭”)获悉,该庭摒弃机械办案思维,将调解现场“搬”进乡村祠堂,通过“法理情”融合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还给两名冲动犯错的年轻人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互不相让起冲突

2025年12月12日傍晚,吉水县某奶茶店内,两名年轻人因琐事发生激烈争执。一方是在校未成年学生,另一方是刚满十八周岁的青年。年轻气盛的二人互不相让,最终发生肢体冲突。

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认定双方均有过错。考虑到原告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刚成年的被告因未能约束自身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尘埃落定,可后续的民事赔偿事宜却让矛盾再度发酵。

原告母亲心疼孩子,情绪激动。在她看来,儿子脸上的伤“很吓人”,对方必须给个说法。而被告对侵权责任认知不足,又心存抵触情绪,拒绝调解。这起看似简单的侵权纠纷,陷入了“解不开、判不好”的僵局。

“不能一判了之”

“基层法庭的职责,不仅是定分止争,更是治病救人。”枫江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张维告诉记者,简单地判决难以真正消融双方的情绪隔阂,还极易埋下次生矛盾隐患。

“不急着判,先试着调。”秉持这一办案理念,枫江法庭立足吉水县深厚的宗祠文化底蕴,打破“坐堂审案”的传统模式,依托“众厅法庭”机制,将调解阵地前移至乡村一线。

针对被告的抗拒心态,法庭干警耐心释法明理,细致讲解斗殴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侵权赔偿的法定计算标准,引导其意识到对自身行为负责的重要性,认清过错、理性面对。针对原告家属的诉求,法庭主动下沉村组,联系村干部与原告亲属,将调解地点选定在村内祠堂。

相较于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祠堂兼具乡土温情与宗族公信力,在这里讲理议事,群众更易放下戒备心、倾听劝解。法官现场厘清双方过错责任,明确法定赔偿范围,耐心讲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引导原告家属理性维权。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

“孩子刚满18岁,人生的路还很长,这次的教训足够深刻。孩子受了伤,我们也心疼,但是维权要理性。”张维组织双方调解。

法理明底线、情理暖人心、乡情促和解。在多重疏导下,双方态度逐渐软化。被告主动向原告及其家属诚恳致歉,深刻反思自身冲动行为;原告家属亦体谅对方年轻懵懂,主动降低赔偿诉求。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000元。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吉水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理这类涉民生案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既要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更要传递司法温度、化解群众心结。该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法理情”融合调解理念,以柔性司法化解刚性矛盾,以有温度的司法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周灿 高越 徐雯 记者廖世杰)

编辑:赵海荣

校对:陈卫星

审核:程乘玉

  来源:赣法云·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