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审查范围

我省出台全面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6年06月16日 11:38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全面提升基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出台,对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坚持系统观念和强基导向,聚焦当前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权责一致、程序完备、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实现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效覆盖,打通全面依法治省“最后一公里”。

  在理顺工作机制方面,《意见》明确,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健全行政主要领导负责、专人主审、司法所参与的工作机制,配备与合法性审查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力量,结合实际明确一个内设机构为审查机构,确定至少1名政治素质好、法律素养强的人员作为主审,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支持通过使用公职律师、聘请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充实审查工作力量。

  在审查范围与流程上,《意见》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政策性文件均纳入审查范围,并对各类事项的审查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意见》强调,必须规范事项提起、实质审查、意见出具等全链条流程。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或作出决定;不得以会签、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合法性审查,不得以第三方意见替代行政合法性审查意见。

  为提高审查质量,《意见》提出,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应建立协作机制,通过定期会商、分片帮扶等方式提高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质量。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合作或县乡集中审核机制。

  在数字赋能方面,《意见》明确,依托全省行政合法性审查智能系统,逐步推动乡镇(街道)审查事项线上流转、审查资源线上共享、审查数据线上分析,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智能比对、风险预警等技术手段,为审查人员提供法律政策智能检索、条款相似度比对、风险点提示等辅助服务。加强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数据智能化应用和统计分析,发挥审查数据在决策、管理、监督、行政争议预防、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督察内容。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全省一体推进;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落实;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王政 记者方维芳)

  编辑:贾辛

  校对:陈卫星

  复审:王晓明

  来源:赣法云·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