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消失的财产”促执结

2025年08月08日 01:47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7月28日,赣州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定南县人民法院,感谢法官帮助企业挽损。

该案为原告赣州某科技公司与被告广东某精密电路公司、乔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66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告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后来,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在转移其实控的另一企业设备等财产以逃避执行。

执行干警奔赴财产所在地,查封控制部分设备。

最终,双方达成以查封的设备抵债的协议。至此,该案得以执结。

(练真真 实习生曹晨茜 记者江国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旭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